2016年第02期(总第02期)
	
	2016年秋季,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教学检查制度、听课制度、评教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系列制度为内容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各类教学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1)2016—2017秋季学期,学院共开设理论课程 103 门次。院领导、督导老师以及系负责人采取广泛与重点相结合的听课形式,重点对新进教师、新开课教师及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教师听课,加强与教师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教学水平。
同时,对于新成立的土木工程(地下工程)专业陆续开出的多门新开课程,岩土系组织了有督导参加的多次试讲活动,为主讲教师在授课大纲、内容及讲课技巧等方面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
	   (2)下学期土木工程专业将迎来专业认证,我院的土木工程(地下工程)将参与认证。专业认证对培养方案制定、确定教师、教学大纲编制、选教材、备课、讲课、习题与答疑、命题、阅卷、提交成绩、课程总结等教学各环节提出了具体质量要求(见下表),这也为其他专业准备认证提供参考。
	 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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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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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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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 
				 
					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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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 
				 
					基于的 
				 
					基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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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周期、结果与相应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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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成的 
				 
					记录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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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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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课程设置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是否合理; 
				 
					(2)各类课程的学分配置是否合理; 
				 
					(3)课程的先行后续关系是否符合知识点的衔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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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系主任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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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毕业生、企业专家、用人单位反馈意见;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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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四年修订,每2年微调;由责任人组织论证和修订,逐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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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养方案修订文件及会议纪要、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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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大纲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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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课程大纲需明确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与相关毕业要求达成的关系; 
				 
					(2)教学大纲应包括规定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内容和教学方法、课程考核内容与方式; 
				 
					(3)课程大纲需结合学生、毕业生、用人单位意见,通过课程组讨论制定,由系主任和教学院长审批,上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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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负责人;系主任;教学院长;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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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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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四年修订,不定期微调;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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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大纲及会议纪要、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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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课教师授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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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主要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2)优先安排教学效果好的教师; 
				 
					(3)新教师或新开课教师,试讲合格者方可承担授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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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教务处、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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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相应证书;听课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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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 
				 
					评教结果 
				 
					跟踪督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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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证、督导听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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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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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高水平教材,注重科学性、先进性; 
				 
					(2)教材在国内或国外产生较大影响,获各级优秀教材奖励; 
				 
					(3)由主讲教师建议,教研室讨论决定选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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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学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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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材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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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 
				 
					规划教材 
				 
					鼓励出版规划教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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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记录、出版的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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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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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简明扼要,适当反映本学科新成就、新知识; 
				 
					(2)提交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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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学校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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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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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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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记录、教案、上课PP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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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堂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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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学态度认真,责任心强,具备文字或电子教案,讲稿齐全; 
				 
					(2)注重能力的培养,概念明确,重点突出,难点讲解清楚; 
				 
					(3)注重启发式、交互式教学; 
				 
					(4)根据课程需要,适当应用现代教学手段于教学过程中; 
				 
					(5)遵守教学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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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院听课,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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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评教 
				 
					督导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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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 
				 
					意见反馈 
				 
					给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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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记录、教案、上课PPT、督导组听课表、照片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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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题与 
				 
					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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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教学大纲要求,布置一定的习题,并批改; 
				 
					(2)在排定的时间进行辅导、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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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学院 
				 
					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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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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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 
				 
					意见反馈 
				 
					给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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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记录、习题与答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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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卷 
				 
					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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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所命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每门课程必须准备A、B两套考试试卷,题量和难度应大体相当; 
				 
					(2)主讲教师具有命题权,但命题之后的试卷必须经过教研室(或系)主任审定签字; 
				 
					(3)试卷在使用前均为密件,命题、制卷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泄密者将作为教学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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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室审查、校院抽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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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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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 
				 
					意见反馈 
				 
					给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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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记录、试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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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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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监考教师人数达到规定人数; 
				 
					(2)主、监考教师应切实负起主考、监考职责,严格考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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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检查、学校巡视、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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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考情况记录表;有无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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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 
				 
					由教学管理机构汇总并将问题集中后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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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记录、监考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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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卷 
				 
					与 
				 
					成绩 
				 
					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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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任课教师须严格依照评分标准及细则,认真仔细地评分。学生答错之处应用红笔标示,并注明扣除的分数; 
				 
					(2)课程成绩由课程结束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包括作业和实验成绩等综合评定;评定规则应在课程开始时公布; 
				 
					(3)考试结束1周内,教师应将考试成绩录入并提交打印三份纸质报表,签名后,送学院教学办公室和资料室各存档一份,另一份由学院转存教师保存; 
				 
					(4)考试(查)成绩登录后,任课教师如想变更成绩,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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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院抽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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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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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 
				 
					意见反馈 
				 
					给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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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记录、考试成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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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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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与工程单位合作,建立固定的教学实习基地; 
				 
					(2)结合学科发展动态,更新实习教学内容; 
				 
					(3)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每次实习的具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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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审查,学校抽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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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指导书、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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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 
				 
					意见反馈 
				 
					给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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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记录、实习指导书、实习报告、照片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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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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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实验教学设备齐全,条件良好,实验开出率100%; 
				 
					(2)注重基本技能训练,根据实验大纲要求,增加学生实践机会; 
				 
					(3)联系科研发展,更新实验教学内容,设置设计和综合性实验; 
				 
					(4)教学组织管理规范,人员配备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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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学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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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记录 
				 
					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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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 
				 
					开会讨论 
				 
					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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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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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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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结合科研项目选题,要求学生一人一题,每年题目有变化; 
				 
					(2)严格履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制度,先完成开题报告; 
				 
					(3)加强毕业设计过程指导,对每个学生进行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4)对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要求预答辩,严把质量关,对达不到毕设要求的学生,要强制进行修改,满足要求为止; 
				 
					(5)组织答辩小组,综合评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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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院检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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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设计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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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学期 
				 
					意见反馈 
				 
					给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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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记录、毕业设计、毕业报告、答辩记录表、照片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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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教学科和资料室负责本学期试卷、课程设计、实习报告等教学资料的归档,各实验室负责实验报告的归档,各系教研活动需提醒任课老师按时提交教学资料归档。督导组老师和各系主任负责抽查归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