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动态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2019-09-09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2017〕131号)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四川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水利水电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本科教学科、督导委等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并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本科教学科,具体负责推荐组织工作。

组  长:谢红强

副组长:黄晓荣

成  员:杨兴国、刘  超、许唯临、李克锋、聂锐华、戴  峰

李洪涛、庄文化、李艳玲、覃光华、孙立成、李龙国

张建海、李渭新、王玉华

秘  书:尹建平、冯  娟

学院成立各学科(专业)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以上职称),负责推免生的材料审核、面试考核等工作。

二、推免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我院2020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尤其要突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专业素养、学术发展潜力和学术诚信的考核。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前三学年所有必修课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候选人推荐填表)。必修课程成绩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世界学科发展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具体标准如下: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或大学英语(含口语)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六)对于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者,课程成绩和外语水平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为:(1)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的第一部分得分不低于8分(参照附件1的规定计算,满分为10分);(2)外语不低于合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由相关学科2名教授推荐、学院考核后确定人选(占学院指标),再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组进行考核。

三、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学院在推荐考核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

(一)综合成绩的构成:课程成绩占60分;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占35分;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占5分。

(二)课程成绩(占60分)。课程只计算前三学年所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其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三)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占35分)。本项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科研能力成绩(占10分),主要根据学生论文、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和创新实验计划等相关成果(参见附件1),由学院各学科(专业)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认定和计算;第二部分是专家面试成绩(占25分),主要突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专业素养、学术发展潜力的考查,由学院组织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进行面试和计分。

(四)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占5分)。主要包括学生组织任职(社会工作)、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比赛、公益活动并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情况等,由学院学生工作科认定和计分(参见附件2)。

四、推免资格的确定

(一)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原则上按各专业人数比例进行确定。

(二)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名、分专业录取。

(三)若有增补或放弃的指标,按专业人数比例再分配递补。

五、推免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提交申请(201999日下午4:00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水利水电学院A301室)。

(二)资料审核与成果认定(2019910日前)。学院及各学科(专业)组织专家组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学业成果、科研能力成果、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等)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有论文抄袭,成果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认定各项成果成绩并进行公示。

(三)专家面试(2019912日前)。学院及各学科(专业)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有效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给出面试成绩。

(四)推荐公示(2019913日前)。根据候选人的课程成绩、科研能力成绩、专家面试成绩及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等,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序,提出推免生后备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三)获得免试资格者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1)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3)取得免试资格后受到处分或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良好等级)。

(四)申述:学生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邮件或电话形式向学院纪检部门进行申述,邮箱:hxiaorong@scu.edu.cn,电话:02885465358,学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未尽事宜,详见四川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scu.edu.cn/)的学校相关推免文件。本细则若有与学校有关文件不一致,以学校文件为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推免研究生科研能力成绩计分细则和社会实践活动计分细则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1:水利水电学院推免研究生科研能力成绩计分细则  附件1.doc

附件2:水利水电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计分细则  附件2.doc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O一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