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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工科试验班(清洁能源与智慧建造)本科生第二阶段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2026-05-19

为落实好学校政策,贯彻“通识教育、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研究型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科学化、合理化,根据《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5级工科试验班(清洁能源与智慧建造)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结合第一阶段专业分流和转专业情况,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2025级工科试验班(清洁能源与智慧建造)本科生第二阶段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 谢红强

成员: 吴 刚、杨兴国、聂锐华、张 茹、马 丹、张法星

李艳玲、覃光华、李乃稳、陈 群、孙立成、冯 娟

秘书: 尹建平、俞晓红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负责专业宣传、成绩考核与审定、回答学生疑问等工作。

二、分流专业及分流规模

(一)分流专业及对象

分流专业:水利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分流对象:经过第一阶段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结束后尚未确定专业的2025级工科试验班(清洁能源与智慧建造)本科生。

(二)专业分流规模

综合考虑社会需求、专业发展、学生兴趣与意愿、就业与深造、教学资源等因素,确定第二阶段各分流专业学生控制人数如下。

三、第二阶段专业分流办法

(一)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按培养方案第一学期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仅按第一次修读成绩)进行计算(取四舍五入后的小数点后两位作为计算标准)。

(二)学生志愿。学生根据对专业的了解和认知,结合自身学业成绩及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自身职业发展规划,自主填报专业志愿,学生需填报3个志愿,按第一、二、三志愿依次确定专业;若志愿未填满,学院将对未填的志愿随机调配专业。

(三)专业录取

第二阶段专业分流不设面试环节,遵循“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具体步骤为:

1.第一志愿录取。对填报各专业第一志愿学生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申报人数小于或等于相应专业控制人数时,按第一申报志愿就读相应专业;若申报人数大于专业控制人数时,按学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该专业控制人数。若学业成绩相同,则微积分(I)-1成绩高者优先。未录满的专业进入第二、三志愿录取。

2.第1条执行后尚未确定专业的学生,进入第二志愿录取。对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且所申报的第二志愿专业未录满的学生,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至该专业满额;若学业成绩相同,则微积分(Ⅰ)-1成绩高者优先。

3.第1、2条执行后仍未确定专业的学生,则自动录入或调剂入第三志愿专业。

四、第二阶段分流工作流程

1、2026年5月20日(周三)下午17:00前,学生提交《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到辅导员处。逾期不交《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者,视为主动放弃专业选择机会,不再进入第二阶段分流,由学院随机调配专业。《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每位同学需亲自签名确认,上交学院后一律不得更改。

2、2026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7:00前,在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按第三条第(三)点确定学生就读专业名单。学生对公示名单自行核对,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到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五、其他

1、请学生近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相关补充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2、咨询电话:尹老师:85460369;俞老师:18180918093;冯老师:85460369

3、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水利水电学院2025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水利水电学院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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