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按照教育部、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和《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学院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2016年年终考核和年终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考核为《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中的年终考核和年终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组织领导、工作原则等均按照《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对象
1、中层党政领导班子:(1)学院各系、室、中心、党政办;(2)国重室办公室、研究所;
2、中层领导干部(含试用期满领导干部考核):(1)学院各系(室)支部书记、主任/副主任、实验中心副主任;(2)国重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研究所所长(副所长)
三、考核内容
(一)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内容
中层党政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建设”主要考察政治方向、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领导能力”主要考察单位发展定位、科学民主决策、改革创新、依法行政、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单位稳定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实绩”主要考察完成目标任务、单位整体发展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考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风、事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二)中层领导人员年终考核的内容
中层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德(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学习能力、管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勤(勤政敬业、务实担当)、绩(工作效率、履职成效、解决难题、基础建设)、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四、考核形式
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年终考核采取会议述职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试用期满领导干部采用民主测评的方式,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到系室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考核对象进行个人述职后由全体教职工现场填写测评表)。
五、考核的实施与安排
(一)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1月30日: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年终考核工作通知。
(二)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4日:学院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总结,填写班子年度总结表和领导个人年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2月4日前发电子版至cwrh @scu.edu.cn。
(三)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10日:各单位召开述职会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现场进行民主测评(含试用期满领导干部测评)。需通知联系领导、组织人事科工作人员需参会。
(四)2016年12月11日:院组织人事汇总考核结果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2016年12月11日~2016年12月12日:学院召开中层领导班子及干部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日常考核、年终考核和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撰写考核意见。
(六)2016年12月13日~12月18日:各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反馈考核结果。
六、考核要求
(一)开展学院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被考核人要认真对待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总结,自觉按照各项要求认真进行总结,接受组织的考核和群众的评议。
(三)全院教职员工要关心、支持年度考核工作,从学院、系室的改革和发展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
七、考核组织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中层领导班子与领导人员考核领导小组
联系人:胡飞君、陈 敏 联系电话:02885405601
电子信箱:cwrh@scu.edu.cn
附件下载
附件1: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总结表(被考核单位填)
附件2: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填)
附件3: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年终考核测评会会议日程(通用)
中共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