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6年5月10日,学校生活福利委员会召开了关于2016年度福利费使用情况专题会。会议中,全体委员对2016-2017年度我校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提出,在保险方案和缴费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继续与中英人寿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续保。具体方案如下:
1、 本保险为团体险,保险期限为2016年7月24日0时至2017年7月23日24时,各单位组织职工(含在职和退休)自愿参加。
2、 保险费为55岁以下职工260元/人,55岁以上(含55岁,即1961年7月23日及以前出生)职工450元/人。2016年7月23日前未满55岁的职工个人承担130元,其余130元由学校福利费支付;已满55岁的职工个人承担300元,其余150元由学校福利费支付。
3、 选择你单位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的缴费方式:
由各单位统一代收、代缴(单位代收);或单位委托在个人2016年7月份工资中代扣(工资代扣)。
4、 为保证教职工顺利参保,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职工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号(以身份证为准)、职工号。
5、 请将助理制(原项目制)人员单独做表。
6、 请各单位务必在2016年6月7日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社保科:
⑴ 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本文件一份。
⑵ 用EXCEL格式录入的电子文本文件。磁盘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
7、 2015年基本资料可在社保科拷盘,准确信息请自行核对。(其中职工号应为8位数)
8、 咨询电话:85401101 地址:行政楼342办公室
人事处社会保障科
2016年5月19日
2016年补充保险附件一.doc
2016年补充保险附件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