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高端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08.30)-转

2016-06-21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有关通知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以申报,台籍暂不开展。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本次申报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月1日,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37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高端人才”其他类别项目。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就新成果。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个人填写附件《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议评审。

2.  由于名额限制,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一名候选人,并将附件的汇总表及候选人简历(含学习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成果等内容)于9月7日前发至人事处专家科邮箱talent@scu.edu.cn  。

3.人事处组织校级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候选人名单。

4.人事处通知候选人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向教育部提交申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妮、王娟

电话: 028-85405390

邮箱: talent@scu.edu.cn

申报人才计划QQ群:450904994


/publi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1011/20161011152301_6264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