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20级工科试验班(水利、能源动力与城市地下空间)
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为落实好学校政策,贯彻“通识教育、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研究型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科学化、合理化,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2020级工科试验班(水利、能源动力与城市地下空间)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谢红强
副组长: 黄晓荣
成 员: 杨兴国、李克锋、聂锐华、戴 峰、李艳玲、覃光华、李龙国
陈 群、孙立成、李渭新
秘 书: 尹建平 冯 娟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负责专业宣传、成绩考核与审定、回答学生疑问等工作。
二、分流专业及分流规模
(一)分流专业及对象
分流专业:水利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分流对象:2020级工科试验班(水利、能源动力与城市地下空间)本科生,从其他年级降级到2020级且已分流学生、吴玉章学院学生、无校内学籍学生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
分流方式:2020级工科试验班(水利、能源动力与城市地下空间)本科生采取两阶段分流方式:(1)第一阶段分流对象为未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已提交转专业申请者参加第二阶段专业分流);(2)第二阶段分流对象为第一阶段分流结束后尚未确定专业的学生。
(二)专业分流规模
综合考虑社会需求、专业发展、学生兴趣与意愿、就业与深造、教学资源等因素,确定第一阶段各分流专业学生控制人数如下:
表1 2020级各专业控制人数
序号 | 专业 | 专业控制人数 | 备注 |
1 | 水利科学与工程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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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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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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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二阶段各分流专业学生控制人数学院另行通知。
三、专业分流办法
(一)学业成绩。学生专业分流成绩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并在学生所报专业志愿内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学生志愿。学生根据对专业的了解和认知,结合自身学业成绩及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自身职业发展规划,自主填报专业志愿,学生可以填报3个志愿,按第一、二、三志愿依次确定专业。
(三)专业录取
1、由学生自主填报专业志愿,当第一申报志愿人数低于相应专业控制人数(表1)时,按第一申报志愿就读相应专业;当第一申报志愿人数大于相应专业控制人数(表1)时,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该专业控制人数的80%。
2、第1条执行后,尚未确定专业的学生,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个人陈述(包括特长和优势,希望就读专业的目的,未来志向等)、回答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创新意识等。
3、根据学业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第一学期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65%+面试成绩×35%)。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学生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依次确定专业。
四、工作流程
(一)第一阶段分流工作流程
1、2021年4月25日(周日)下午17:00前,学生提交《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逾期不交《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者,视为主动放弃专业选择,由学院随机调配专业,不得进入第二阶段专业分流。《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每位同学需填满三个志愿,如不填满,对未填的志愿,学院将随机调配专业;《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每位同学需亲自签名确认,上交学院后一律不得更改。(注:已提交转专业的学生本阶段不提交申请表)
2、2021年4月26日(周一)下午16:00前,在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按第三条第1条确定的学生就读专业名单和需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学生自行核对,如有异议,于2021年4月27日(周二)中午11:00前反馈到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逾期不受理。
3、2021年4月28日(周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需参加面试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
4、学院将在2021年5月7日(周五)前确定第一阶段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第二阶段分流工作流程
第二阶段分流工作流程视第一阶段分流工作及转专业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
1、请学生近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相关补充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2、咨询电话:尹老师:85460369;李老师:85405603
水利水电学院
2021年4月20日
附件: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