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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工科试验班(水利、能源动力与城市地下空间)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2022-04-19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21级工科试验班(水利、能源动力与城市地下空间)

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为落实好学校政策,贯彻“通识教育、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研究型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科学化、合理化,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2021级工科试验班(水利、能源动力与城市地下空间)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谢红强

成  员:  吴 刚、杨兴国、黄晓荣、李克锋、聂锐华、戴  峰、李艳玲

覃光华、李龙国、陈群、孙立成、李渭新

秘  书:  尹建平、胡正红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负责专业宣传、成绩考核与审定、回答学生疑问等工作。

二、分流专业及分流规模

(一)分流专业及对象

分流专业:水利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分流对象:2021级工科试验班(水利、能源动力与城市地下空间)本科生,从其他年级降级到2021级且已分流学生、吴玉章学院学生、外院转入我院2021级学生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

分流方式:2021级工科试验班(水利、能源动力与城市地下空间)本科生采取两阶段分流方式:(1)第一阶段分流对象为未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2)第二阶段分流对象为第一阶段分流结束后尚未确定专业的学生。

(二)专业分流规模

综合考虑社会需求、专业发展、学生兴趣与意愿、就业与深造、教学资源等因素,确定第一阶段各分流专业学生控制人数如下:

表1 2021级各专业控制人数(第一阶段)

序号

专业

专业控制人数

备注

1

水利科学与工程

132


2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42


3

能源与动力工程

42


注:第二阶段各分流专业学生控制人数学院另行通知。

三、专业分流办法

(一)学业成绩。学生专业分流成绩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并在学生所报专业志愿内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学生志愿。学生根据对专业的了解和认知,结合自身学业成绩及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自身职业发展规划,自主填报专业志愿,学生可以填报3个志愿,按第一、二、三志愿依次确定专业。

(三)专业录取

1、由学生自主填报专业志愿,当第一申报志愿人数低于相应专业控制人数(表1)时,按第一申报志愿就读相应专业;当第一申报志愿人数大于相应专业控制人数(表1)时,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该专业控制人数的80%。

2、第1条执行后,尚未确定专业的学生,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个人陈述(包括特长和优势,希望就读专业的目的,未来志向等)、回答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创新意识等。

3、根据学业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第一学期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65%+面试成绩×35%)。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学生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依次确定专业。

四、工作流程

(一)第一阶段分流工作流程

1、2022年4月23日(周六)下午17:00前,学生提交《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附件)纸质版到辅导员处。逾期不交《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者,视为主动放弃专业选择,由学院随机调配专业,不得进入第二阶段专业分流。《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每位同学需填满三个志愿,如不填满,对未填的志愿,学院将随机调配专业;《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每位同学需亲自签名确认,上交学院后一律不得更改。(注:已提交转专业的学生本阶段不提交申请表

2、2022年4月25日(周一)下午16:00前,在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按“(三)专业录取”条目中的第1条确定的学生就读专业名单和需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学生自行核对,如有异议,于2022年4月26日(周二)中午11:00前反馈到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逾期不受理。

3、2022年4月29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需参加面试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

4、学院将在2022年5月6日(周五)前确定第一阶段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第二阶段分流工作流程

第二阶段分流工作流程视第一阶段分流工作及转专业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

1、请学生近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相关补充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2、咨询电话:尹老师:85460369;李老师:85405603

 

 

水利水电学院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2021级工科试验班(水利、能源动力与城市地下空间)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