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学校政策,贯彻“通识教育、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研究型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科学化、合理化,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2023级工科试验班(绿色能源与智慧建造)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谢红强
成 员: 吴 刚、杨兴国、李克锋、聂锐华、张 茹、马 丹、李艳玲
覃光华、李乃稳、陈 群、孙立成、李渭新
秘 书: 冯娟、文艳琳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负责专业宣传、成绩考核与审定、回答学生疑问等工作。
二、分流专业及分流规模
(一)分流专业及对象
分流专业:水利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分流对象:2023级工科试验班(绿色能源与智慧建造)本科生。从其他年级降级到2023级且已分流学生、外院转入我院2023级学生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
分流方式:2023级工科试验班(绿色能源与智慧建造)本科生采取两阶段分流方式:(1)第一阶段分流对象为未申请转出我院的2023级本科生;(2)第二阶段分流对象为第一阶段分流结束后尚未确定专业的2023级本科生。
(二)专业分流规模
第一阶段专业分流规模(分专业控制人数)待转专业申请人数确定后另行通知;第二阶段分流规模待转专业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专业分流办法
(一)第一阶段分流办法
1、学业成绩。学生专业分流成绩按培养方案第一学期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最先)进行计算,并在学生所报专业志愿内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学生志愿。学生根据对专业的了解和认知,结合自身学业成绩及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自身职业发展规划,自主填报专业志愿,学生可以填报3个志愿,按第一、二、三志愿依次确定专业。
3、专业录取
(1)、由学生自主填报专业志愿,当第一申报志愿人数低于相应专业控制人数时,按第一申报志愿就读相应专业;当第一申报志愿人数大于相应专业控制人数时,按学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该专业控制人数的80%。
(2)、第1条执行后,尚未确定专业的学生,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个人陈述(包括特长和优势,希望就读专业的目的,未来志向等)、回答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创新意识等。
(3)、根据学业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培养方案第一学期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最先)×65%+面试成绩×35%)。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学生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依次确定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学业成绩高者优先。
(二)第二阶段分流办法
第二阶段分流办法另行通知。
四、工作流程
(一)第一阶段分流工作流程
1、2024年4月16日(周二)下午17:00前,学院公布第一阶段各专业分流规模。
2、2024年4月17日(周三)下午17:00前,学生提交《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附件)纸质版到辅导员处。逾期不交《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者,视为主动放弃专业选择,由学院随机调配专业,不得进入第二阶段专业分流。《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每位同学需填满三个志愿,如不填满,对未填的志愿,学院将随机调配专业;《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每位同学需亲自签名确认,上交学院后一律不得更改。(注:已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本阶段不提交申请表)
3、2024年4月18日(周四)下午17:00前,在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按“(三)专业录取”条目中的第1条确定的学生就读专业名单。学生自行核对,如有异议,于2024年4月19日(周五)中午11:00前反馈到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逾期不受理。
4、2024年4月3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需参加面试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
5、学院将在2024年5月10日(周五)前确定第一阶段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第二阶段分流工作流程
第二阶段分流工作流程视第一阶段分流工作及转专业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
1、请学生近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相关补充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2、相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及分专业的情况参看学院网站或用手机扫描下面二维码/小程序进行了解。
3、咨询电话:冯老师:85460369;文老师:18782950896;李老师:85405603
水利水电学院
2024年4月11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