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修订)》(川大委〔2017〕52号),学校大力推动深入实施“研究生党员学长计划”。为了选拔优秀的研究生党员学长,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选聘新一批研究生党员学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党员学长的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突出:学长应是中共党员,思想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原则上应该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党员等荣誉称号;
2、道德品质突出: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服务意识强,乐于分享,乐于助人,乐于帮扶学弟学妹共同成长进步;
3、科研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在本学科方向中学术成绩及科研成果较为突出;
4、领导能力突出:在研究生中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强的号召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在研究生群体中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二)研究生党员学长的工作职责
1、思想领航:了解和关注研究生群体中的思想动态,通过面对面交谈、网络留言交流等各种渠道形式对研究生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念进行正确引导。
2、生涯领航:协助研究生做好学术生涯规划和职业发展规划,积极向低年级研究生讲解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发展动态,帮助研究生将自身的理想追求融入到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去。
3、学习领航: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极与低年级研究生交流专业学习的方法技巧,交流研究生培养中容易遇到疑难的解决办法,交流学校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中的重要规章制度。
4、科研领航:在科研训练阶段注重在研究生中引导树立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培育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治学风气,培养勇于探索、锐意进取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与低年级研究生交流自身的科研经历,传授本学科专业的科研方法,并在科研协作中协助导师做好团队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5、生活领航:积极关心身边研究生的身心和生活状况,善于发现研究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并及时与导师和辅导员沟通予以疏导和解决,化解同学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研究生党员学长的选聘程序
1.6月4日前,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本单位选聘研究生党员学长的通知,接受优秀研究生党员报名申报,
2. 学生填写《四川大学第三批研究生党员学长选聘申报表》(见附件)并于6月10日前将导师签字的申报表交到301办公室,电子档发到邮箱sd_xsk@163.com;
3. 学院根据研究生党员学长的选聘条件,组织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研究生党员学长选聘推荐小组,对参与申报学长的研究生党员进行审核推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 丹 联系电话 85466219
黄晓桦 联系电话 18380492122
附件: 四川大学第三批研究生党员学长选聘申报表
研究生党员学长选聘表.docx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