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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23-04-10 16:12:57 点击量:4472次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有效利用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优势,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跨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2017〕129号)、《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学院对申请转出原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生不设学分绩点和转出人数比例限制。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大一和大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申请转专业限报一个专业志愿,学生在校期间限转一次专业。

2、根据国家文件等相关要求,有下列情形的学生,限在规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1)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其转专业申请范围限于外国语学院各专业。

(2)通过艺术类录取的学生,其转专业申请范围限于艺术类各专业。

(3)匹兹堡学院录取的学生,其转专业申请范围限于匹兹堡学院内各专业。

(4)“拔尖计划2.0”学生,其转专业申请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5)“强基计划”各专业的学生,不在此次转专业中申请。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1)休学期间、保留学籍或处分未予解除的学生。

(2)学校招生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护理学专业学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3)其它不符合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

学生如未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申请专业志愿的,其转专业申请无效。

三、申请转出(转入)的条件

(一)申请转出学生的基本条件

符合《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的基本条件。

(二)申请转入学生的接收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类):

1、符合《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的基本条件。

2、成绩优良,所修必修课学分绩点不低于3.0。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好,身心健康。

4、高中阶段是理科的学生。

四、计划接收人数

根据各专业本科生在校规模、师资规模等条件,各专业(类)转入计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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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办法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为组长、各专业负责人、本科教学科、学生工作科负责人为成员的转专业工作组,负责组织转专业相关工作。转专业工作组随机抽取专家(原则上副高及以上)成立转专业工作专家组,负责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进行资料复核、面试及综合评价。学院纪委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提供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三)学业成绩

申请人(转入)入校以来所修必修课成绩纳入学业成绩的计算范围,计算方法为:学业成绩=∑(某门课程成绩 ╳ 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采用百分制)。

(四)面试考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专家组对符合转专业资格学生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面试)。专家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包括学业规划(含学习态度等)、专业认识(对专业或学科的了解)、语言沟通(含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等)四个部分。面试专家独立打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

(五)综合成绩

根据学业成绩和专家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专家面试成绩×40%。根据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所公布的专业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专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慎重思考,于2023年4 月14日16:00前,在综合教务系统学生端中填写申请。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按相关学院的要求提交材料(请关注拟转入学院的工作安排)。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将成绩单及支撑材料等纸质材料送至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水利水电学院A305室。

(二)学院考核

1、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接收条件、拟参加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学生本人提供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2面试考核。学院转专业工作专家组对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本科生进行面试考核(申请在学院内部各专业互转的学生也要参加)。

面试考核时间:2023年4月24日前(具体详情请关注学院网站)

3、推荐名单。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确定拟转入我院学生名单,同时将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审批。

(四)学校审批

2023年5月初,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接收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学院在接收计划有剩余的情况下,不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七、其他

1、学院本科教育及相关专业的情况可扫描下面二维码或小程序进行了解或电话进行咨询。有关转专业的具体安排,请学生密切关注学校、学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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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接收专业名额已满,对申请转至我院该专业但未被接收的学生,可根据学生意愿和考核成绩调剂到我院其它名额未满专业。

3、非本院学生申请转入我院的,可直接进入相关专业进行学习,无需进行工科试验班的专业分流。

4、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到我院注册,并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学生应提前做好学业规划,合理制定课程修读计划,不允许冲突选课,学院将做好转入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

5、资料提交方式:纸质材料送至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水利水电学院A305室。

6、咨询方式:冯老师(028-85460369)、袁老师(18328674915)

7、投拆电话:028-8546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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