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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2017年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8-01-11 16:13:00 点击量:12367次

院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按照教育部、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和《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学院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2017年年终考核和年终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考核为《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中的年终考核和年终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组织领导、工作原则等均按照《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对象

1、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学院各系、室、中心;

2、中层领导干部:、学院各系(室)支部书记、主任/副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

三、考核内容

(一)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内容

中层党政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建设”主要考察政治方向、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领导能力”主要考察单位发展定位、科学民主决策、改革创新、依法行政、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单位稳定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实绩”主要考察完成目标任务、单位整体发展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考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风、事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二)中层领导人员年终考核的内容

中层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德(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学习能力、管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勤(勤政敬业、务实担当)、绩(工作效率、履职成效、解决难题、基础建设)、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四、考核形式

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年终考核采取会议述职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到系室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考核对象进行个人述职后由全体教职工现场填写测评表)。

五、考核的实施与安排

(一)2018年1月11日:发布考核工作通知。

(二)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9日:学院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总结,填写班子年度总结表和领导个人年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月19日前交纸质版到A313办公室。

(三)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9日:各单位召开述职会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现场进行民主测评。需提前与党政办A313联系,85405601。

(四)2018年1月22日:院组织人事汇总考核结果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2018年1月23日:学院召开中层领导班子及干部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日常考核、年终考核和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工作联系人:胡飞君  联系电话:85405601

附件1: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总结表(被考核单位填)

/publi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80111/20180111153711_89805.doc

附件2: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填)

/publi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80111/20180111153725_12592.doc

共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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