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川大教〔2021〕135号)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为加强对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学院/国重室领导以及相关学科(专业)负责人、本科教学科、院督导等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接受学生咨询、申述及处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本科教学科,具体负责推荐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生科研能力鉴定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以上职称,负责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学术发展潜力、学术诚信的鉴定和材料审核等工作。推免生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的考核由院学生工作科负责。
二、推免原则
(一)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考核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察,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
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四)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学校及学院推免条件,并获得学校推免名额。尊重、维护推免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积极鼓励各单位充分凭借学术、学科及师资等人才培养优势和对学生的关爱吸引学生。
三、推免基本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我院202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未获得过推免资格。
(二)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未受任何校级违纪处分。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四)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必修课课程成绩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且不低于80.00分。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入围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本专业前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必修课程成绩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五)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应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学生须提供外语语种成绩证明参与认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1)英语语种: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2)非英语语种的要求:须提供具有公信力的非英语语种水平证明,并由学院聘请相关语种专家参照英语水平和能力要求进行认定。
(六)竞赛业绩突出、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按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推免成绩要求及业绩加分细则》执行。义务兵退役复学(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四川大学高义务兵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推免成绩要求及表现加分细则》执行。
四、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学院在推荐考核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及“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各类纳入计算的成绩及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一)综合成绩的构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统计,其中课程成绩占60分,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占35分;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占5分。
(二)课程成绩(占60分)。其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三)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占35分)。本项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科研能力成绩(占28分);第二部分是科研能力加分成绩(占7分)。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主要依据学生的论文、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和创新创业项目等相关活动成果(参见附件1),由学院推免生科研能力鉴定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和计算。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认定应注意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并重。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荐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需要从严把关。
(四)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占5分)。包括但不限于体美劳育特长、学生组织任职(社会工作特长)、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者服务、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以上)、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比赛、公益活动并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情况等,由学院学生工作科认定和计分(参见附件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推免资格的确定
(一)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指标原则上按各专业人数、学科和专业建设质量等情况综合进行确定。
(二)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名、分专业确定推免资格。
(三)若有增补或放弃的指标,按专业人数比例再分配递补。
(四)跨科学交叉、支持义务兵役、支教等专项保研资格的确定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并关注学校和学院的相关通知。
六、推免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申请资格审定与公示(2023年8月31日-9月3日)。学院推免工作办公室按照“三、推免基本条件”复核思想政治、违规违纪、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等基本数据(情况)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具有有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
(二)提交申请(2023年9月4日-9月9日)。具备推免生有效申请资格的学生于2023年9月9日17点前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如“见刊或录用”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立项/结题创新创业项目、各类学科/创新创业获奖、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2),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但不愿参加推免工作的学生,须书面提交放弃声明。(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水利水电学院A305室)。
(三)资料公示(2023年9月4日-9月12日)。学院推免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学业成果、科研能力成果、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有效候选人;一旦发现有论文抄袭、成果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申请人资格。
(四)成果认定(2023年9月13日-9月14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依据《水利水电学院推免研究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计分细则》(附件1),对有效候选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果,进行真实性和达成度的审核、认定、计分。院学生工作科依据《水利水电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计分细则》(附件2)对有效候选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进行审核、认定、计分。
(五)推荐公示(2023年9月14日)。根据有效候选人的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并分专业进行排序,按照各专业推免指标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10日。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2023年9月24日11点前登录学校综合教务系统(网址:http://zhjw.scu.edu.cn/),在“推免管理”栏中完成信息填报。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四)获得推免生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资格:(1)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3)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五)申请人对学院推免遴选工作中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邮件或电话形式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实名申述(邮箱:madan@scu.edu.cn,电话:028-85465358),学院将在收到申述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未尽事宜,详见学校的相关推免文件及学校、学院的最新通知。本细则若有与学校有关文件不一致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附件:
附件1:水利水电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计分细则.docx
附件2 水利水电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计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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