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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6年度四川大学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6-06-26 10:00:00 点击量:11450次

校内各单位:

2016年5月10日,学校生活福利委员会召开了关于2016年度福利费使用情况专题会。会议中,全体委员对2016-2017年度我校的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提出,在保险方案和缴费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继续与中英人寿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续保。具体方案如下:

1、       本保险为团体险,保险期限为2016年7月24日0时至2017年7月23日24时,各单位组织职工(含在职和退休)自愿参加。

2、       保险费为55岁以下职工260元/人,55岁以上(含55岁,即1961年7月23日及以前出生)职工450元/人。2016年7月23日前未满55岁的职工个人承担130元,其余130元由学校福利费支付;已满55岁的职工个人承担300元,其余150元由学校福利费支付。

3、       选择你单位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的缴费方式:

由各单位统一代收、代缴(单位代收);或单位委托在个人2016年7月份工资中代扣(工资代扣)。

4、       为保证教职工顺利参保,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职工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号(以身份证为准)、职工号。

5、       请将助理制(原项目制)人员单独做表

6、       请各单位务必在2016年6月7日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社保科:

⑴  加盖单位公章的文本文件一份。

⑵  用EXCEL格式录入的电子文本文件。磁盘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

7、       2015年基本资料可在社保科拷盘,准确信息请自行核对。(其中职工号应为8位数)

8、       咨询电话:85401101  地址:行政楼342办公室

 

人事处社会保障科

2016年5月19日

2016年补充保险附件一.doc

2016年补充保险附件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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