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审和调档函
1.调档函的获取: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生(包括推免生)需领取调档函(拟录取的定向生不需领取调档函),请于4月30日前,填写附件1中的调档函邮寄信息后,发至邮箱 sd_yjszs@163.com,邮件名称:**专业(录取专业)+姓名+联系方式;学院出具调档函后将按照邮寄信息邮寄给考生。本人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马丹老师;邮编:610065;电话:028-85466219、028-85460680。
2.调档函也可自取,领取地点:水电学院307室,骆老师;电话:028-85405611。
3.政审表的出具: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需出具政审表。该表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见附件2。考生联系所在单位下载并出具加盖鲜章的政审表后,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马丹老师;邮编:610065;电话:028-85466219、028-85460680。
4.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调档函,无需填写政审表。
5.考生的政审材料和档案材料寄回截止时间6月20日前,也可自己送至水利水电学院301办公室。联系人: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马丹老师;电话:028-85466219、028-85460680;(若系应届本科毕业,仅需按时寄回政审表,人事档案请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寄至学院)
二、体检表。
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需出具体检表(二甲及以上医院),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6月20日前邮寄到我院。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
省内转移:直接在系统里提交,转移到中共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2021级党支部;
省外转移:除在系统里提交外,同时应有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四川省教育工委党建工作处,转移到中共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2021级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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