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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张光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22-10-13 17:04:58 点击量:4412次

水利水电学院全体学生:

为弘扬张光斗先生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科技教育事业不懈奋斗和爱国敬业的精神,奖励水电院校品学兼优的在校生,根据《“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现将2022年度张光斗优秀学生奖学金盘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二年级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获奖名额及标准

根据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的决定,今年我院的奖学金评定名额为5名,每名8000元。其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3名。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

2.热爱水利水电事业,成绩优异,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学科)前5名;

3.研究生人选有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等情况,可放宽成绩排名要求至年级前10%;

4.在同等学业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贫困学生;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志愿者服务时间长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

遵循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学院将候选人材料寄清华大学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会——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会审批、公示——寄发奖金、颁奖等基本程序进行,推荐学生应按照要求向学工组提供规范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提交材料

(一)报送时间:2022年10月20日

(二)报送材料包括:

1、纸质版材料:

(1)《张光斗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电子版材料:

(1)《张光斗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

附件材料包括(成绩单、志愿者证明、奖项证书及论文封面,计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2)候选人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和银行卡复印件(注:奖金直接转入学生本人账户)

(3)《张光斗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六、注意事项

1.在张光斗奖学金评选、公示及发放后,如发现学生参评成绩、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奖学金评选资格,追回已发奖学金,并按相关校纪校规处理。

2.所有材料由辅导员审核后交给学院;

3.咨询电话:文老师 85460680


附件1:“张光斗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3:“张光斗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推选学生信息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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