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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9-09-20 10:07:55 点击量:7715次

水利水电学院全体研究生:

按照工作进度,我院正式启动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为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及《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级程序

(一)注意事项

评选条件、程序严格按照学校2013年1月印发的《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川大研[2013]9号)及2014年下发的《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规定》以及《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评选科研成果的截止期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为加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广大研究生综合素质提升的引导,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人应将本人在上一学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含支教、支农,科技文化下乡、各类义务服务、指导学生学术社团等)、学科竞赛情况上报,并在学院集中展示。

(二)发布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评选通知,由评审工作小组向全体研究生公布相关评选通知。

(三)个人申报

9月26日以前为个人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附必修课成绩单、评选通知中规定成果时限内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发送《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2、3)至邮箱sd_xsk@163.com

(四)资格预审及材料展示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成果真实性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学院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于同一场所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9月27、29、30日)的公开展示,本院学生可前往展示地查阅。

(五)学院初评

系室对硕士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给出初评名单;学院评审委员组织博士候选人进行答辩。最终硕博推荐人选名单由学院评审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六)公示与申诉

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及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个人申诉。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结果存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将在接受申诉后尽快予以答复。

(七)学校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学校。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若研究生对本学院的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9年9月26日

(二)报送地点:水电学院301办公室

四、相关注意事项

请所有申请奖学金同学要注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最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奖励。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取消评选资格,直至给予校纪处分。

联系人:马丹

联系电话: 85466219   85460680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1.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表.doc


附件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   附件2  2019年水电学院博士国奖申请材料汇总.xlsx


附件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   附件3  2019年水电学院硕士国奖申请材料汇总.xlsx


附件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公益及学科情况展示表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公益及学科情况展示表.xlsx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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