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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第三专业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6-07-21 10:00:00 点击量:11886次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16年第三专业奖(助)学金的申报评选工作开始了。根据《中国第三专业奖(助)学金管理章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和范围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农水专业本科生;

二、 获奖名额及标准

农水专业本科生:

一等奖1人:2000元/人年;

 二等奖4人:1500元/人年;

三、 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爱护公物,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3. 学习成绩优秀,热爱农水专业,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

4. 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课程重修行为;

5. 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6.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社会活动工作出色者优先考虑;

四、 评选程序

遵循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四川大学“第三专业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审查——学院公示三天。推荐学生应按照要求向学工组提供规范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 提交材料

(一)“第三专业奖学金”申请表。

(二)规范(教务处下载)的上学年各科成绩单和排名,加盖学院公章。

(三)提供志愿服务时间证明,计入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可以由辅导员证明)

(四)申请表上所填奖项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期刊封面、论文首页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的计入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六、 注意事项

1. 有意向的同学在9月30日中午12点之前把申请材料(申请书、成绩单、申请表)交到辅导员处;

2.咨询电话:张老师 85460680 18328030753

附:/publi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1011/20161011161120_49847.docx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16/9/15

 

关于第三专业奖(助)学金

由成都工学院、成都科技大学78级水利工程系第三专业全体同学自愿捐资提供,自2005年起每年在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农业水利工程专业)设立陆仟元(6000元)奖(助)学金,奖予优秀的农水专业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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