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水学[2021]169号)相关条款,现开展2022年度“刘光文奖学金”奖项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刘光文奖学金”用于表彰我国高等院校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在校内和省级以上各类统考、竞赛中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宽广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研究生必须在科研方面有较高水平或突出成果。
4.硕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情所期刊源或CSSCI刊源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情所期刊源或CSSCI刊源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3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或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权者优先推荐。
二、获奖名额
根据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文件,2022年度刘光文奖学金我院名额为4名,其中本科生2名,研究生2名。
三、评选程序
遵循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学院将候选人材料寄河海大学刘光文基金管理委员会——刘光文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公示,推荐学生应按照要求向学工组提供规范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交材料
1.提交时间:2023年3月15日之前
2.提交材料包括:
(1)600字简历(主要社会工作、创新实践,获得成果、荣誉称号等);
(2)《刘光文奖学金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
(3)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包括: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代表作封面及全文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4)《刘光文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
候选人材料中不应涉及知识产权和保密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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