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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张光斗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6-07-22 10:00:00 点击量:11494次

水利水电学院全体学生:

我院2016年度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报评选工作开始了。根据《“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二年级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获奖名额及标准

根据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的决定,今年我院的奖学金评定名额为5名,每名8000元。其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3名。

三、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学科)年级前5名;

2.研究生推荐人选有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等情况,可放宽成绩排名要求至年级前10%

3.思想端正,热爱水利水电事业;

4.在同等学业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贫困学生;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志愿者服务时间长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

遵循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学院将候选人材料寄清华大学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会——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会审批、公示——寄发奖金、颁奖等基本程序进行,推荐学生应按照要求向学工组提供规范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提交材料

(一)“张光斗”奖学金申请表。

(二)规范(教务处下载)的上学年各科成绩单和排名,加盖学院公章。

(三)提供志愿服务时间证明,计入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可以由辅导员证明)

(四)申请表上所填奖项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期刊封面、论文首页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的计入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六、注意事项

1.在张光斗奖学金评选、公示及发放后,如发现学生参评成绩、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奖学金评选资格,追回已发奖学金,并按相关校纪校规处理。

2.请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学生材料,并填写汇总表(附件1),在10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sd_xsk@163.com),同时将学生申请表、成绩单、志愿服务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水利水电学院301办公室。

3.咨询电话:张老师 85460680 18328030753

附件1 :/publi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1011/20161011163200_41579.xls

附件2:/publi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1011/20161011163531_55574.doc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16-9-27

 

 

关于张光斗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目的

为弘扬张光斗先生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科技教育事业不懈奋斗和爱国敬业精神,奖励全国水利水电重点院校品学兼优的在校生,特设立此奖学金。

二、奖学金来源

1、由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筹集专款奖励。

2、各大学通过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经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同标准可增设奖学金名额。

三、奖学金管理

由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统一进行管理,重点院校指定专人负责本校该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并于每年九月三十日之前将评审材料向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秘书处通报,秘书处负责每年将获奖人员情况汇总并向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汇报,由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审批。如连续2年未评选或不通报获奖人情况将取消该院校的评奖名额。

秘书处委托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办公室主任为该项奖学金全国总联络人。

  四、奖学金评选办法及程序

1、评选条件

热爱水利水电事业,正在水利水电专业学习的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评定程序

各校可按各自情况确定评定程序,保证本奖学金授予符合评选条件的最优秀的学生,并由各校指定的负责人将获奖人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籍贯、表现、该学年成绩、通讯地址)及获奖人相片寄往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秘书处。

3、各校根据惯例对获奖人除授予奖金外应授予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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