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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 奖励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22-01-04 14:37:54 点击量:7809次

根据《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现开展2021年度“刘光文科技奖”“刘光文奖学金”奖项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刘光文科技成就奖”授予长期致力于推进水文学及水资源学科科技进步、贡献卓著者,历史上取得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就者,或在水文学及水资源学科科技前沿取得重要突破的我国科技工作者。

(二)“刘光文青年科技奖”授予在水文学及水资源学科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绩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45岁以下我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三项以上:

1.获国家科技奖(前5名)或省级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或省级科技奖二等奖第一主持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国家级重要计划科技项目主持人。

3.在高水平科学论著出版、学术论文发表方面成绩显著(高质量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3篇以上),并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者。

4.在成果转化、技术开发、取得专利方面成绩显著,获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5.积极开拓有特色的研究方向,不断扩大该方向研究规模,研究水平居国内外领先水平者。

6.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相当的荣誉称号者。

7.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三)“刘光文工程技术奖”授予长期从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技术开发、行业管理等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我国水文科技工作者。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三项以上:

1.获国家科技奖(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或省级科技奖二等奖第一主持人。

2.主持编写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法规、发展规划等,并被颁布实施者。

3.主持完成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973”、“863”课题等国家层面研究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含规划、设计等)者。

4.在核心刊物发表第一作者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以上(高质量论文1篇以上),或至少主编2部专著在国家二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者。

5.致力于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创新成果被省部确定为定型产品投入批量生产并被列为推广项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6.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相当的荣誉称号者。

(四)“刘光文奖学金”用于表彰我国高等院校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在校内和省级以上各类统考、竞赛中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宽广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研究生必须在科研方面有较高水平或突出成果。

4.硕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情所期刊源或CSSCI刊源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情所期刊源或CSSCI刊源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3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或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权者优先推荐。

二、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方式有组织提名、专家推荐和个人申请。

(二)“刘光文科技奖”分设“刘光文科技成就奖”、“刘光文青年科技奖”和“刘光文工程技术奖”,各单位评选推荐 “刘光文科技成就奖”、“刘光文青年科技奖”、“刘光文工程技术奖”获奖候选人不超过1名。“刘光文奖学金”指标分配见附件1。

(三)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所设奖项同级别不可重复获得。

三、报送材料要求

刘光文科技奖推荐材料包括:①《刘光文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一式六份,需用A4纸装订成册,电子版发指定邮箱;②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包括:代表性论文论著、检索证明、专利发明和获奖证书等。

刘光文奖学金推荐材料包括:①600字简历(主要社会工作、创新实践,获得成果、荣誉称号等);②《刘光文奖学金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发指定邮箱;③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包括: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检索证明、代表作封面及全文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④《刘光文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候选人材料中不应涉及知识产权和保密内容。

四、报送时间

2022年1月10日之前报送至学院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组)。

五、联系方式

(一)刘光文科技奖

联系人:覃光华   电话:028-85463699  13668215732

(二)刘光文奖学金

联系人:李  亮   电话:028-85460680  15390032335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刘光文奖学金推荐指标分配.doc

附件2.刘光文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2021.doc

附件3-1.刘光文奖学金推荐表本科生2021.doc

附件3-2.刘光文奖学金推荐表研究生2021.doc

附件4.刘光文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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