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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刘光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3-04

水利水电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我校2024年度“刘光文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名额及奖金

在全国16所高校中,选出本科学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10~20名;研究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6~10名。一等奖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人民币2000元。若无满足条件者,奖项可空缺。获奖学生由中国水利学会和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

我校推荐本科生获奖候选人2名,硕士、博士生获奖候选人2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在校内和省级以上各类统考、竞赛中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宽广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研究生必须在科研方面有较高水平或突出成果。

4、硕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情所期刊源或CSSCI刊源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情所期刊源或CSSCI刊源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3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或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SCI、EI、22种CSSCI刊源及相当于三大检索论文,署名为所在高校)或获得专利权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遵循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进行,推荐学生应按照要求向学生处提供规范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汇总后的学生材料报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由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参评学生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五、提交材料

(1)600 字简历(主要社会工作、创新实践,获得成果、荣誉称号等);

(2)《刘光文奖学金推荐表》(附件 2)纸质版一式贰份,电子版;

(3)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包括:在校期间成绩单、获奖证书、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首页)、专利、创训、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证明等复印件;

(4)《刘光文奖学金推荐人汇总表》电子版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3月14日之前交各年级辅导员处。

联系人:文艳琳,电话:8599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