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栏目导航 V
你的位置:学院首页 > 首页栏目 > 通知公告
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影像历史资料征集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24-06-10 14:24:20 点击量:2866次

七十载薪火相传,七十载砥砺前行。在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发展历程中,一代代师生员工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印记。为挖掘院史文化,赓续水利精神,凝聚师生校友力量,现向校内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员工、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朋友征集学院有关影像、院史资料,共同镌刻学院的历史记忆。

一、面向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及亲属、社会各界朋友。

二、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2.长期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内容

学院各发展时期在教育教学、学术科研、学院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团建设、文化活动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展览价值的各类实物和电子资料,含文字材料、媒体报道、图书文献、图纸图表、照片、音频、视频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史料类:体现学院发展历程的各类资料,如:重要活动、工作、事件及重要人物来访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学院历史照片,包括师生员工合影、具有时代特征的建筑物外景或室内照片等。

(二)教学科研类:教学科研相关的各类资料,如:学院各个时期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试卷、学生作业等,以及重要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文字资料、照片和实物;有代表性的校徽、院徽、纪念章、入学通知书、学生证、毕业文凭、工作证、票据、画册、印章等实物;国内外学术教学交流合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等。

(三)人物类:有保存价值的学院人物相关材料,如:学院各级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校友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院史资料,如生平的传记、日记、履历、书信、他人撰写的回忆文章及宣传报道材料;著作、教材、讲义、学术论文以及笔记、手稿等;毕业纪念徽章、证件、证书、奖状、奖章、聘书、任命书、藏书等;照片(不局限于集体照)、音像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工作及生活用品、纪念品、重要纪念活动形成的材料等。

(四)校园生活类:记录校园生活的相关资料,如:各个时期学校或学院建筑、教室,师生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宿舍生活,师生以及历届毕业生合影等资料;个人与学校或学院建筑、班团集体等相关的校园生活类照片;各类带有校名或院名印记的纪念品或地标照片;校园风景照、毕业照、全家福、毕业纪念册、毕业留言册等。

(五)摄影作品类:各类原创摄影作品,如:水利水电工程、祖国秀丽河山、乡村振兴成果、城市和校园风光、师生风采等。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优秀作品将在学院主页进行线上展示,精选作品进行线下展映。

四、征集办法

(一)征集形式

1.捐赠:学院将向捐赠团体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规范整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请附资料或实物的详细说明文字(如年代、人物、事件背景等),和提供者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2.代管与复制:学院将对珍贵资料、实物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翻拍后返还原件。学院后期使用时均会注明来源。

(二)收集方式

1.实物收集方式:(1)直接送到;(2)邮件寄送;(3)拜访采集。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A311办公室。快递到付,由学院承担邮费。

2.电子资料:不便捐赠实物者,可提供复制件或扫描电子文件。请发送至邮箱:cwrh_ao@scu.edu.cn。

(三)资料用途

获赠资料的物权均归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所有,捐赠者对其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有权提出是否公布和开放意见。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资料,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获赠资料服务于非营利的学院活动,必要时会进行展出、复制、翻拍、扫描、研究等处理。

五、联系方式

诚望学院师生、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及社会各界提供重要资料,凡有意捐赠资料的个人或团体,如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19182261663  占老师:028-85401154

邮箱:cwrh_ao@scu.edu.cn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A311办公室

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246月10日

  • 上一篇: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自评自查暨2024年本科教学质量月的通知
  • 下一篇: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