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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18级水利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9-05-21 10:04:05 点击量:17643次

为落实好学校政策,贯彻“通识教育、厚基础、宽口径”的复合型、研究型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科学化、合理化,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2018级水利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谢红强

副组长: 黄晓荣

成  员:杨兴国、刘  超、许唯临、聂锐华、戴  峰、李艳玲

      覃光华、李龙国、张建海、孙立成、李渭新

秘  书:冯娟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负责专业宣传、成绩考核与审定、回答学生疑问等工作。

二、分流专业及分流规模

(一)分流专业及对象

分流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和土木工程(地下工程)五个专业。

分流对象:2018级水利类本科生(转专业入选、吴玉章学院学生)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

(二)专业分流规模

综合考虑社会需求、专业发展、学生兴趣与意愿、就业与深造、教学资源等因素,确定各分流专业学生控制上限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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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分流办法

(一)学业成绩。学生专业分流成绩按第一学年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并在学生所报专业志愿内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学生志愿。学生根据对专业的了解和认知,结合自身学业成绩及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自身职业发展规划,自主填报专业志愿,学生可以填报5个志愿,按第一、二、三、四、五志愿依次确定专业。

(三)专业录取。

1、由学生自主填报专业志愿,当第一申报志愿人数低于专业控制人数时,按第一申报志愿就读相应专业;当第一申报志愿人数大于专业控制人数时,按第一学年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该专业控制上限人数的80%。

2、第1条执行后,尚未确定专业的学生,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个人陈述(包括特长和优势,希望就读专业的目的,未来志向等),回答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创新意识等。根据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特殊加权平均成绩×65%+面试成绩×35%),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学生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志愿依次确定专业。

四、工作流程

(一)学院于2019年5月19日(周日下午15:00;地点:江安综合楼C107),能源与动力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系、农业水利工程系和岩土与地下工程系为学生提供专业咨询。

(二)2019年5月22日(周三)下午17:00前,学生提交《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逾期不交《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者,视为主动放弃专业选择,由学院随机调配专业。《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每位同学需填满五个志愿,如不填满,对未填的志愿,学院将随机调配专业;《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每位同学需亲自签名确认,上交学院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2019年5月23日(周四),在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按第三条第1款确定的学生就读专业名单和需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学生自行核对,如有异议,于2019年5月23日(周四)下午17:00前反馈到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逾期不受理。

(四)2019年5月26日(周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需参加面试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

(五)学院将在第14周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其他

1、请学生近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相关补充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2、咨询电话:冯老师:85460369;李老师:85405603

 

              水利水电学院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18级水利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

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18级水利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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